城南街道环境整治告知书
城南街道各单位、商户、广大人民群众:
为提升城市形象、美化人居环境,规范我街道占道经营、车辆道路停放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城南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城南范围内开展街容街貌综合治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治理时间:2024年11月1日起,长期坚持。
二、治理范围:城南街道全域范围内。
三、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治理。城南辖区内所有商户、住户必须全面落实“门前五包”(即:包环境卫生、包市容整洁、包市政设施、包秩序良好、包绿化美观)责任制,保持店面整洁卫生、门前道路畅通、秩序井然。严禁随意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确保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二)占道经营治理。各商、住户的经营范围必须在自己门店以内,所有待售商品、施工作业必须进店经营,不得违规乱占人行道、门前空地等进行违规经营;严禁流动商贩随意占用街道乱摆乱卖。
(三)乱停乱放治理。市城管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城南分区域(含人行道、门店、房屋中间空地等)加划停车线,并摆放城市绿化花箱。各商、住户需规范门前车辆停放,如未划停车线,所有车辆不得随意停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等公共区域。如人行道、门店、房屋中间空地等划有停车线,车辆(机动车、电瓶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应规范整齐停放,车头一律朝外。不得用非机动车、轮胎、水泥墩等物品长期占用机动车停车位、也不得占用机动车停车位违规经营。
(四)集镇区内公路两侧治理。按照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严禁电线电路私搭乱接、房屋电路不达标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仍然营业;公路桥洞、道路两侧严禁违规搭建、取土、圈养牲畜等违法行为。根据会理市城南街道规划建设要求,对城南辖区内私搭乱建、违法建筑等一律进行拆除,不按要求自行拆除的将强制拆除。
(五)户外广告治理。对城南辖区内墙体广告、野广告进行清理整顿。对沿街商铺未经审批不符合规定、破损、褪色、锈蚀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清理拆除,11月15号前全部拆除完毕。商户严格按照“一店一牌”的要求悬挂。若有特殊需要,请商户将广告牌规划需求报市城管局审批,经审批通过备案后,方可按要求新增广告牌。
上述事项,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请全街道群众、各经营主体积极完成整治并常态坚持落实。对于逾期未整改和不支持、不配合且拒不整改的,由街道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