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急,执之所应。执行工作事关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终实现,是维护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里”。
张某和钟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经会理法院调解,钟某应向张某支付5万余元。调解书生效后,钟某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钟某一直躲避执行,案件一直无法取得进展。
10月31日23:58,张某拨通了会理法院“执行110”报警电话,提供了钟某在攀枝花市某小区居住的重要信息。为确保行动顺利,防止与钟某“失之交臂”,执行干警让张某勿“打草惊蛇”,让其在钟某门外观察,并实时共享位置,执行干警仅用时10分钟便集结出发,迅速前往攀枝花市,赶往现场。
次日凌晨4:03,执行干警终于见到了钟某,随即对其传唤并告知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钟某的态度从强硬抗拒到主动认错,当场筹措了1万元给张某,并与张某达成了执行和解。
会理法院将持续深化完善“执行110”轮岗值班、快速响应机制,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措施,奋力将生效文书上的“白纸黑字”变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