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高德信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高德信通过深圳市圳通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昊铭阳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虚构2018年至2021年商企互联网接入、数字电路服务业务收入;通过伪造用户数据虚增2018 年至2021年家庭宽带业务收入。2018 年至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分别为6007.36万元、12386.59万元、13766.04万元、12950.5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8.11%、59.77%、75.26%、63.27%。高德信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 年 11 月 9 日,高德信公开披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申报稿)》、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申报稿)等文件,所涉报告期为 2018 年至 2021 年 6 月,后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两轮审核问询后更新了 2021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2022 年 4 月 1 日,高德信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材料。因上述公开发行文件引用了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的财务数据,导致存在重大虚假内容的情形。
拟对公司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 1000 万元罚款,拟对黄永权等5 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 2270 万元罚款;拟对黄永权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转载注1:以上罚款合计3270万元,能列2021年以来第19名。
转载注2:高德信在2024年1月18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申请撤回终止挂牌的议案。
转载注3:亚太(集团)会计所审计了高德信2018年报、2019年报,天职国际会计所审计了高德信2017年到2021年的年报和部分半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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