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 新亚制程再因财务造假被罚

职场   2024-11-15 21:32   上海  

新亚制程(002388.SZ)在11月12日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27号)。该公司曾经在2023年9月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14号)。两次处罚都是因财务造假,被处罚的人还有一些重叠。这两份处罚的相关事项发生后,该公司已在2023年2月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

如下为11月12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摘录。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年10月8日,新亚制程通过支付保理业务款项的方式对外转出26,642万元,资金经划转,最终用于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徐琦及其关联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相关款项2022年底转回。2023年1月,新亚制程以同样方式转出被占用资金,涉及本金27,139.3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截至2023年3月底,所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徐琦作为时任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资金占用。徐琦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对公司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情况负有直接责任,是该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司时任董事长许雷宇,时任总经理、董事胡大富,时任财务总监、董事胡丹,未充分关注保理业务及资金划转的真实性、合理性,是该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伍娜,未能充分关注公司风险事项,未勤勉尽责,是该事项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新亚制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虚增利润总额

新亚制程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866.62万元、858.48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83%、50.54%,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伟华,时任财务总监陈多佳未能充分关注、审慎判断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及减值情况,未能保证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是该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转载注:该公司在2024年4月29日发布了相关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针对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对徐琦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以实际控制人身份罚款200万元,以董事身份罚款100万元;

三、对许雷宇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四、对胡大富、胡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五、对伍娜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针对新亚制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虚增利润总额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二、对王伟华、陈多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我局拟决定:

一、对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为时任实际控制人)徐琦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以实际控制人身份罚款200万元,以董事身份罚款100万元;

三、对(时任董事长)许雷宇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四、对(时任总经理、董事)胡大富、(时任财务总监、董事胡)胡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伟华、(时任财务总监)陈多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五、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伍娜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转载注1:以上罚款合计1380万元,2023年处罚罚款合计500万元。

转载注2:亚太(集团)会计所为新亚制程2022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

转载注3:2次处罚有关高管的罚款额、薪酬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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