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要求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聘用法官助理、聘用书记员共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法院工作,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人员不限专业;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18-35周岁。
1.热爱法院工作,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
2.具有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年龄18-3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日(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下午17点30分。
2.地点:大英法院一楼诉讼服务中心。
3.报名手续: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前自行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附件《大英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人及家属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每位家属的户口簿复印件均要提供),本人学信网学历信息验证报告一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2张。
(二)考试
设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报名结束后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暂定2024年11月25日,地点暂定大英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法官助理、书记员技能测试
内容:听庭审录音,进行速录。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人员的2倍确定;不足2倍的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由本院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能收到通知的,视为放弃。
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业务知识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三)公布总成绩
1.时间:另行通知。
2.公布方式:大英法院网站(sndyfy.scssfw.gov.cn)及大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四)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必须高于本院党组确定的最低分数线。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由政治部(督察室)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报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组织管理
我院对聘用司法辅助人员进行单列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治部(督察室)负责统一管理;聘用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与劳务公司续签。
(一)本次招考人员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聘用书记员基本工资待遇执行遂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另有每月绩效工资、定额补贴等,聘用法官助理工资面议。
(二)聘用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公积金及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三)工作日内单位提供工作餐。
(四)聘用法官助理可解决住宿。
(五)聘用人员系编外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25-7823806
政策咨询电话:0825-7823810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在《报名登记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本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