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已对23名自然人、4家公司法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对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3名自然人、2家公司法人准予缩短惩戒期限,对履行完毕法律义务的55名自然人、1家公司法人删除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案例指引
法条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