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9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遂宁市城镇危旧房以旧换新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01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危旧房改造,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助推城市更新,印发《行动方案》。
02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含总体要求、改造范围、改造原则、工作目标、改造方式、改造步骤、工作要求等七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1.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做好危险建筑安全隐患整治的要求,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力争三年内全面实施C、D级城镇危旧房改造,消除安全隐患。
2.改造范围
经鉴定为C、D级的城镇危房及根据技术标准判定为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房屋。
3.改造原则
一是坚持安全至上、应改尽改。及时消除危旧房风险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各辖区要摸清城镇危旧房的现状和底数,按照因地制宜、一处一策的原则,用好“以旧换新”模式,分类实施改造。三是坚持群众主体、政府支持。把城镇危旧房改造与房屋征收拆迁相区分,落实房屋所有权人履行城镇危旧房改造的法定责任,各辖区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政策支持,多元筹集资金。
4.工作目标
各辖区要结合摸底调查结果,制定改造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消除城镇危旧房安全隐患,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5.改造方式
一是修缮加固。对具有修缮价值的C级危房,可通过局部拆换(或加固)建筑组成部分、完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强化抗震设防措施等方式予以改造。二是原址拆除重建。对不具有修缮价值,无法通过修缮加固实施整治解危的房屋,可与相邻房屋成片或单独实施原址拆除重建改造。三是异地置换。不具备原址拆除重建条件的D级危房,可统筹房源实行异地置换改造。
6.改造步骤
一是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10月底前,各辖区要结合城镇危旧房改造现状数据,梳理项目清单,指导协助房屋所有权人成立“自改委”,编制改造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二是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各辖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房屋所有权人责任主体意识,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形成统一意见。三是试点实施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各辖区要组织开展先行试点工作,在试点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四是全面推进阶段,2026年12月底前,各辖区要合理安排改造时序,分年度组织实施,形成较为完善的城镇危旧房改造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
7.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凝聚各方合力。建立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的部门配合协调机制,成立市城镇危旧房以旧换新改造专项工作组,研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各辖区具体负责辖区内城镇危旧房改造工作,完善工作机制。鼓励引导本地国有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改造,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二是积极先行先试,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各辖区在市级政策总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利用群众工作基础好的项目作为试点,总结经验做法,避免同类项目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加强指导监督,实施过程管控。市城镇危旧房以旧换新改造专项工作组要加强工作督导,通报工作进展,开展分析研判,强化统筹调度。各辖区要周密部署,高位推动,落实措施,履职尽责,防范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责任意识。各辖区内要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压实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和改造出资责任,增强群众责任意识。
03适用范围
经房屋使用安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鉴定危险等级为C、D级的国有土地上城镇危房,根据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判定为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单幢城镇危旧房或城镇危旧房所在的老旧小区房屋,以及相邻具备成片改造条件的城镇危旧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