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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教育体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健全 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落实专职保安员、护学岗、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校园 。教育体育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建立 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完善 和 ,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校园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公安机关应当加强警校联动,依法办理校园欺凌违法犯罪案件。学校、幼儿园应当加强 、 和 ,按照规定聘任法治副校长,制定完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第二十二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学校、家庭应当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依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健全 、 、 、 、 、 相结合的综合保护体系,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 1.【吸毒的法律责任】吸毒、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2.【娱乐场所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附件:《鄂尔多斯市平安建设条例》
编 辑:宣传专班
校 对:宣传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