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参与】《鄂尔多斯市平安建设条例》 第二十期

政务   2024-12-22 19:59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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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参与方式

       通过留言方式回答横线处问题,每日获赞数量前三名及每周获赞数量前三名均可获得惊喜礼品。

领取方式

       每周五下午4:00到乌审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领取。

鄂尔多斯市平安建设条例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市、旗区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                     ,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落实平安建设                      责任制。

      实施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群众安全感和平安工作满意度调查。

      第四十三条 对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做出           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科普小课堂

        

  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
(二)拆解拼装或者组装 
(三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
(四)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
(五)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六)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附件:《鄂尔多斯市平安建设条例》


编  辑:宣传专班

校  对:孟欣

审  核:曹巨祥

乌审政法
发布乌审旗委政法委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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