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啦!「第二十四届“育英杯”校园辩论赛」重磅来袭!

文摘   2024-09-20 16:21   浙江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思维、发散思维、辩证思维能力,弘扬哲思口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四届“育英杯”校园辩论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学习部、各学院学生会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生


三、赛事选手选派

各学院须选派1支队伍参赛,每队参赛人数为4—8名,每次上场四人(参赛人员年级不做限制),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各参赛队伍报名截止后,相关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不得增减及更换队员。同时每支队伍应当有1名领队负责参赛的具体协调工作,领队由指导老师兼任。


四、时间安排

本次大赛分四个阶段:

(一)赛事报名阶段(2024年9月)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各学院选拔组建各参赛队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发送到邮箱nicole77811@gmail.com,报名表见附表1。邮件发送时请注明“学院+育英杯辩论赛”字样。

(二)赛事准备阶段(2024年10月)

本次大赛全部采用单轮淘汰赛制。

初赛:由各学院组织院内对抗赛,在10月下旬决出各学院参赛队伍一支并上报至校学生会学习部。

复赛:10月下旬完成赛事分组抽签并同时公布复赛辩题,辩题共3个,6支队伍随机抽签进行比赛,4支(3个获胜方队伍+1个负方队伍中分数最高者)晋级半决赛,并公布半决赛辩题。

半决赛:辩题共2个,4支队伍重新抽签分组,2支获胜方队伍晋级总决赛,2支负方队伍进行季军争夺赛,同时公布总决赛辩题。

总决赛:辩题共1个,总决赛胜者为总冠军。其中总决赛最佳辩手由总决赛每位评委提名1名,票数多者为最佳辩手,若平票则按照现场评委最终的商讨结果为准。

(三)赛事比赛阶段(2024年10月)

复赛比赛时间暂定于10月底,每场比赛评委3名;半决赛比赛时间暂定于11月上旬,每场比赛评委3名;总决赛比赛时间另行通知,每场比赛评委3名。


五、评分标准

(一)审题(20 分)

辩题理解(50%):对所持立场能从逻辑、理论、事实等多层次、多角度理解,推理关系明晰,对对方立场有较好的应对方法。

辩题掌控(50%):始终坚持立场,准确、有针对性地反驳对方的观点,思路清晰,逻辑正确、应对自如。

(二)论证(20 分)

引述资料详实,论据充足,论证有说服力,推理过程合乎逻辑,事实、观点引用恰当。

(三)辩驳(40 分)

辩论技巧(25%):旁征博引,举一反三,多角度、多层次阐述观点,应对诘问,表达有层次性、条理性。辩论规范(25%):发言遵守法律和道德,遵守规则,提问清晰明了。

辩论语言(25%):表述流畅,用词得当,语调抑扬顿挫,语速适中,有幽默感。

辩论风度(25%):表情、手势恰当、自然,不强词夺理,尊重他人,表现得体、落落大方。

(四)配合(20 分)

有团队精神,能相互支持,论辩衔接流畅,自由辩论环节发言错落有致,回答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给对方以有力还击。


六、辩论赛制及时间

(一)开篇立论

1.正方一辩立论:3分钟

2.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1分30秒

3.反方一辩立论:3分钟

4.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1分30秒

(二)驳论及对辩

1.正方二辩申论:2分30秒

2.反方二辩申论:2分30秒

3.正反方二辩对辩:各1分30秒

(三)盘问及小结

1.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一二四辩:2分30秒

2.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一二四辩:2分30秒

3.正方三辩小结:1分30秒

4.反方三辩小结:1分30秒

(四)中场讨论:2分钟

(五)自由辩论:双方各4分钟

(六)总结陈词

1.反方四辩结辩:3分钟

2.正方四辩结辩:3分钟


注:

1.不得打断他人的陈词;

2、辩论须相互尊重,禁止使用人身攻击或侮辱性言语;

3、尊重主席及评委的评判;

4、不得邀请其他系的同学代为出赛;

5、场下同学不得喧哗,不得打断场上辩手发言;

6、请场下观众将手机调为震动或关机状态;

7、辩论须以文字表达,不得使用语音、图片等其他表达方式;

8、不能随意更改辩手分配的次序或中途退场,否则按本队弃权计;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冠军1个、亚军1个、季军1个,最佳辩手1个。


八、罚则

1、参赛方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对方比赛、造成对方不能正常发挥的,评委可以给予适当扣分;造成比赛无法进行的,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将该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

2、参赛方贿赂评委或与评委作私下交易的,取消其当场比赛的成绩,并将该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

3、参赛方在比赛现场喧闹、侮辱评委或竞赛工作人员的,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将该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

4、参赛方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时向检视人员报道的,丧失本场比赛资格,本场比赛的相对方自然获胜。


九、其他未明事项,由共青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往年赛事精彩回顾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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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杜蕊馨

终审 / 孙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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