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减少辖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近期,百崎乡按照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持续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现公布3起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案
例
一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20日,百崎乡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后海村某贸易商行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商行存在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三条及附件《标准》编号003-1备注2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9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
例
二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26日,百崎乡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后海村某门窗有限公司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三条及附件《标准》编号003-1备注2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9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
例
三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26日,百崎乡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后海村某家居厂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家居厂存在生产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三条及附件《标准》编号003-1备注2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9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乡消防工作站 魅力百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