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保惠全民丨新生儿参保指南

政务   2024-09-04 17:31   辽宁  

具有我市户籍的新生儿,或者父母任意一方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新生儿,均可参加大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内的新生儿,在出生次年参保且仅缴纳出生次年保费的,自缴费当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在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的,可在缴费年度的1至9月补缴当年保费,自补费满2个月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首先办参保

线上办理途径

登录“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点击“我要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集中缴费期缴纳当年度保费的,还需通过“新生儿年度保费核定”功能核定当年度保费)


线下办理途径

代办人持新生儿户口簿或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本地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等材料到各区医保办事处办理。(集中缴费期需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社区代办单位办理)


之后办理缴费

线上办理途径为:登录税务部门“自然人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模块中进行线上缴费。


线下办理途径为:到税务经办窗口办理。(集中缴费期需到社区代办单位或大连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窗口办理)

有医疗服务需求的新生儿

可在落户前可持《出生医学证明》

在出生医疗机构参加医疗保险

即时享受医保待遇




相关链接



我市有医疗需求的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了

(点击上方文字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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