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保惠全民丨来连大学新生们,这份医保指南请查收

政务   2024-09-03 17:22   辽宁  

欢迎各位莘莘学子来到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当你选择在这里开启美好的大学生活时,大连医保将为你的健康保驾护航。









参保范围

参加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部委所属、省属、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学生。





参保方法

高校作为在校学生医保参保登记、保费缴纳的代办单位,通过代办系统统一为学生登记参保信息。

参保登记后可通过学校代办系统统一代征或通过税务部门的“自然人社保缴费小程序”自主自助缴费。参保缴费实行预缴制,通常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的集中缴费期内(具体缴费时间以税务部门公布为准),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保费后,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入学当年已在外地(大连统筹区外)参保的新入学大学生,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享受原参保地医保待遇;

未参保的大学生,可选择在入学年度的集中缴费期内缴纳我市当年度保费,自入学年度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大学生医保待遇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按规定支付(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承担),包括门诊统筹待遇、门诊“两病”用药保障待遇、门诊慢特病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等。


01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范围内费用,按相应比例予以报销,一年普通门诊费用最高可以报销500元。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02


门诊“两病”用药保障待遇

参保大学生患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持相关就医资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码),到具有“两病”确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经定点医院确诊后,在指定“两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两病”药品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两病”患者到“两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按照65%的比例支付患者“两病”用药费用。  

糖尿病患者季度支付限额200元、高血压患者季度支付限额为100元,与家庭医生签订升级服务包的“两病”患者,病情适用于专家推荐治疗方案的,在使用推荐治疗方案治疗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5%。


03


门诊慢特病待遇

参保大学生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系统性红斑狼疮医保统筹基金支付70%,其他病种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0%。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04


住院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发生的医保范围内费用,按相应比例予以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05


大病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2024年度为22800元),由大病保险按以下标准分段报销,补偿额度累进结算,不设封顶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0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支付60%;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5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支付65%;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0%。待遇享受无须办理,就医时达到年度内起付标准,持社保卡或医保码直接结算。



06


异地住院待遇

我市大学生参保人员除了在大连本地享受医保待遇,在寒暑假返乡或外出、实习地等大连市统筹区外的地区住院享受与大连本地同等待遇,无需人工备案,持医保码或社保卡直接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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