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举行大力扶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政务   2024-12-19 19:18   浙江  


12月19日,金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大力扶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金华市经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洪,金华市经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赛锋,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滕卫军,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武军,金华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朱远航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金华市经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洪介绍金华市大力扶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相关情况。



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金华聚力发展的重点优势产业。今年以来,我市将生物医药产业链纳入十条重点产业链攻坚突破,确定“以化学药为重点,中医药康养为特色,高端医疗器械为新增长极,美妆彩妆为新爆发点”的四大发展方向,努力打造特色鲜明、链条完整、要素集聚的产业集群。2024年1—11月,我市215家规上生物医药企业实现总产值292.9亿元,同比增长7.5%,呈现出较好的发展韧性和活力。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优势,近期,我市在上一版生物医药政策的基础上,更新出台了《金华市大力扶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新的政策聚焦研发生产、新业态培育、拓展市场、应用推广、平台建设、医研企协同等关键环节,将产业痛点作为政策重点,通过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为企业发展“输血补气”。


具体来看,《十条意见》共有3个方面10条政策措施



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

共四个条款。分别在药品研发生产、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特色原料药产业化、化妆品研发生产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旨在提升我市生物医药企业研发实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全链创新。



支持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共四个条款。分别在强化新业态模式培育、鼓励企业拓展市场、提升创新国际化水平、创新优质药品和医疗器械应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旨在提升生物医药企业市场竞争力。



提升产业配套能力

共两个条款。分别在加强公共服务支撑、鼓励开展临床试验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旨在为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生态。



整体来看,相比上一轮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十条意见》具备“扶持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服务性更强”等特点。



扶持力度更大

《十条意见》在支持药品研发生产、强化新业态模式培育、鼓励企业拓展市场等领域,都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比如在支持药品研发生产方面,《十条意见》聚焦新药研发“三高一长”(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的特点,将创新药品研发生产单品种全过程奖励额度由2000万元提高至4800万元,增幅达140%,支持力度居全省前列。



覆盖面更广

《十条意见》基于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础和产业强链补链所需,进一步拓宽了政策覆盖面。比如,《十条意见》增设了支持化妆品研发生产的政策条款,聚焦化妆品新原料和特殊化妆品领域的研发生产,进一步推动我市化妆品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增设了鼓励开展临床试验服务条款。进一步鼓励本地医院为本地药企开展临床试验,提升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生态。



服务性更强

从审评审批到用药安全,药品研发上市是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复杂过程,专业性强、标准多、要求高。对此,《十条意见》通过提升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企业对政策的感知。比如,在支持药品研发生产方面,增加了取得临床试验批件的奖励条款;在鼓励本地公共配套方面,提出“已建成运营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生物医药企业(非关联企业)提供服务且年度服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按其服务金额的10%给予奖励”,旨在为药品研发上市等重要环节的发展营造良好生态。


下一步,金华将在强化政策落实和提升政策执行力上狠下功夫,制定出台政策配套实施细则,确保生物医药产业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落实,更好更快惠及广大企业。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金华市生物医药产业将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上

发布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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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十条意见》对创新药品研发生产单品种最高奖励提至4800万元,具体是在哪些环节进行奖励?《十条意见》在支持药品研发生产方面还提出了哪些激励举措?


市经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赛锋


《十条意见》对创新药品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生产应用给予全过程支持。具体来说,对申报创新药品(包括中药创新药、化学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新取得临床试验批件的,单个品种奖励200万元;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分别奖励800万元、1000万元、1200万元;新取得国家药品注册批件且实施产业化的,单个品种再奖励1600万元。

同时,除了支持创新药品研发生产外,《十条意见》在支持改良型新药等药品研发生产方面还出台了一系列举措。

一是支持改良型新药突破性发展。对申报改良型新药(包括中药改良型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新取得临床试验批件的,单个品种奖励50万元;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分别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新取得国家药品注册批件且实施产业化的,单个品种再奖励600万元。

二是支持仿制药高端化发展。对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并实施产业化的仿制药[包括仿制药、已上市生物制品(含生物类似药)],每个品种奖励300万元(首仿药及需要通过开展临床试验获批的,再奖励300万元)。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并实施产业化的仿制药,每个品种奖励100万元,其中通过生物等效性实验的,每个品种再奖励100万元。

三是支持现代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对被认定为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并实施产业化的,每个品种奖励300万元(需要通过开展真实世界临床试验获批的,再奖励200万元)。


问:《十条意见》将给予化妆品新原料以及特殊化妆品研发或产业化奖励。金华是彩妆化妆品的主要加工基地,在推动化妆品优质品牌化发展方面有哪些计划?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武军


金华化妆品产业是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链四大主攻发展方向之一,是全球美妆产业(口红、唇彩、眼影、指甲油)的主要生产加工基地,“金义美都”是全国化妆品产业的重要板块,全市生产企业数和产品备案数均占全省60%以上。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化妆品外贸出口额59.31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5.38%,全省占比60.47%,形成了以彩妆出口为主的特色产业。市市场监管局计划通过三方面举措进一步擦亮“金义美都”品牌。

一是加快推动化妆品新产品研发。前三季度,全市已有2家企业申报化妆品新原料,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量2.53万个,占全省的67%。下一步,金华将聚焦化妆品高品质原料、创新配方、关键辅料、高科技包材等领域开展创新攻关,推动生物工程学、合成生物学等各学科前沿科研成果在化妆品领域的应用。对标国内外知名企业,不断丰富化妆品产品品种,持续做强口红(唇彩)、眼影、指甲油、眉笔、粉底、粉膏、腮红等优势产品,主动研发生产高销量高附加值产品。结合婺产特色中药材优势,鼓励研发以中药提取物、天然植物提取物为主要功效成分的化妆品原料与产品,不断提高市场认可度和占有率。

二是涵养培育“金义美都”自主品牌。目前金华有生产企业416家,其中规上企业83家,80%的企业为国内外代加工,80%的企业产品出口,80%的产品为彩妆化妆品。下一步,金华将充分发挥产业集聚优势,鼓励本地化妆品企业参与品牌产品代工。支持企业主动融入国际高端化妆品集团供应链生态,加快与国际知名化妆品品牌代工合作,同时,借助“国潮品牌”契机,全力支持企业国际国内、线上线下、品牌代工和自主品牌相融合、共发展,以高标准品质提升加工制造工艺,壮大“金义美都”产业规模能级。  
 
三是延伸发展化妆品配套产业。推动品牌设计、商贸物流、智能制造、检验检测、价值评估、注册代理、市场营销、文化传播等产业链配套环节发展,延伸打造化妆品全产业生态链,引培一批化妆品功能、包装、产品等领域的品牌设计企业和人才,打造化妆品交易平台,鼓励引进具备国际化技术服务和检测能力的研发和检验检测机构,提升化妆品产业整体竞争力。


问:《十条意见》在鼓励开展临床试验服务方面出台了系列举措,有什么考虑?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滕卫军


《十条意见》系列举措涵盖了鼓励开展临床试验服务,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战略部署。推进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高效协同,是促进医学成果转化推广的重要途径。随着国家“医研企”协同科技创新工作的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日益突出。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在全省推动建设研究型医院,目的就是充分发挥省市龙头医院在医疗、科研、教学方面的实力,结合临床医疗实践,将医院打造为创新性成果的主要汇集地。该项政策能更好服务生物医药企业科技成果在医院医疗实际应用中转化,特别是为创新药的研发上市提供坚强支撑。

二是为我市卫生健康发展打好基础。2024年9月,市政府下发了《加快建设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重点医院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明确提出推进区域协同共享平台建设、加快医院科创能力提升等重点举措。很多时候,医院有创新需求、有实践能力和基础,但缺少研究型人才、资金、设备和环境,而生物医药公司、高等院校等正好相反,三者互补,可以更好地实现资源的互补和高效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实现互利共赢。目前,我市已组建大健康实验室平台,打通了医疗、科研院校、企业和第三方机构之间实验室孤岛壁垒,该政策的出台,为下一步医院、企业、高校的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为医院高新技术发展提供助力。《十条意见》明确对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资质的医疗机构,每年为医药企业提供临床试验服务项目,每个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单个医疗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该激励政策对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服务,提高医院创新积极性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问:《十条意见》在支持企业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方面出台了相应条款,医保部门将采取何种措施让政策“应享尽享”?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朱远航


随着国家、省级集采进入“提速扩面”阶段,参与集采成为生物医药企业拓展市场的主要路径。《十条意见》出台相关举措:对中标的药品、医疗器械,按中标品种总价的3%分年度予以奖励,单个品种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基于此背景,为支持更多企业享受到补助政策,市医保局通过走访调研掌握情况,针对性进行业务指导、开设助企专栏宣传政策、印发政策汇编等途径帮助我市医药企业第一时间了解集采政策,协助解决困难问题,指导企业积极参与到国家集采工作中来。截至目前,我市参加国家、省级和省际联盟等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达35个,其中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药品有18个,共涉及10家企业,我市医药企业参与集中带量采购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已形成良性互动,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持续助推我市医药产业发展。

一是持续走访调研摸底。继续对全市医药生产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全面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并开展医药企业集采业务指导,对涉及药品耗材集采等重点内容进行解读,提高企业对集采政策的掌握程度。

二是开展针对性服务助企发展。开展“一对一”服务,对每家医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个性化分析,分类指导,梳理各医药企业在参与药品耗材集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企业定期进行风险提醒,及时告知集采信息,协助企业解读集采政策,提高企业参与集采能力,争取各项集采政策应享尽享。

三是多种渠道宣传培训。对新增的涉及医药企业集采政策及时进行宣传,通过市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各新闻媒体等及时推送最新医保集采政策,为企业参与集采提供有力支持。

通过医保部门助企行动,助力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到集采工作中来,在拓宽销售市场的同时享受补助资金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医药企业公平竞争、创新驱动,使医药企业更加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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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李建林
编辑 | 胡越
校对 | 郑礼华
一审 | 余影
二审 | 唐宇昕
终审 | 卢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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