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母婴保健:机构资质不能少,人员资质也得要

文摘   2024-08-21 15:10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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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河北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在对某医院手术室医疗废弃物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利器盒内扔有使用过的缩宫素安瓿,该单位虽然设置有妇科诊室但是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缩宫素三个字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医院妇科医生王某和刘某已于2023年取得了母婴保健技术中的终止妊娠手术资质,但是该医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正在申请办理过程中。监督员调取了终止妊娠患者的门诊日志和手术病历,该院负责人和妇科医师也承认近期该院妇科开展了终止妊娠手术。该医院在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为患者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该医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卫监贴士


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二)婚前医学检查;(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四)助产技术;(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六)新生儿疾病筛查;(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二、机构和人员资质都不能缺

开展相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需具有对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业的医护人员也要持有对应的执业资质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卫生执法部门将会加大对违法机构的查处力度,切实为患者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申请办理中不等于具有资质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申请办理中并不意味着已经办理成功。相关资质申请办理是一个过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核材料、核发资质等多个环节。只有当所有环节都完成,并且最终核发了资质证书,才能算是具有资质。在办理过程中,如果申请材料存在问题或者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可能会被要求补正或者驳回申请。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但是,从事产前诊断中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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