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来了——带你快速了解职业病和个人预防小常识

文摘   2024-04-28 14:16   天津  

点击上面蓝字关注我们


宣传主题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2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今年的主题是“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必备条件


1.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官方认证的职业病目录及其分类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共列出了10类132种职业病,具体分类如下:(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尘肺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2)职业性皮肤病,9种;(3)职业性眼病,3种;(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5)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7)职业性放射,11种;(8)职业性传染病,5种;(9)职业性肿瘤,11种;(10)其他职业病,3种。



个人预防职业病小常识


1.签订劳动合同,了解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可以主动查阅劳动合同,了解自己的岗位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2.参加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且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及时、按时参加职业健康检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3.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通过媒体、网络获取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自己的职业病防护意识。

4.做好个人防护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或其它安全规程。

作业时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毒口罩、防噪声耳塞等。

5.关注自身职业健康

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或异常,请及时到专业机构进行检查或咨询。


扫码关注我们

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