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认定并完成公示,确定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南省琼海博鳌东屿岛旅游度假区为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始于1992年,《国务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批复同意设立11处国家旅游度假区,1993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江苏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拆分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和“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因此首批国家旅游度假区共12家。在此阶段,国家旅游度假区是“先评后建”,旨在发展入境旅游,功能定位在于接待外宾。
2008年,原国家旅游局重新启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2011年,原国家旅游局制定并出台《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10),2015年,原国家旅游局正式下发《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旅办发〔2015〕81号)通知,发布《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同年评定公示第一批17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也宣布我国旅游度假区管理模式转型为“先建后评”,此后开展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呈常态化发展趋势。
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新版国标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GB/T 26358-2022《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调整了“旅游度假区”“度假资源”表述,删去“旅游度假区的环境”“非星级住宿设施”“生态停车场”,增加“度假产品”“核心度假产品”“度假住宿设施”;增加“总则”一章,并调整部分基本条件要求。
文旅部于2015年、2017年、2019年、2020年分4批共推出45家、2023年1月11日推出第五批1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023年5月公式第六批3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详情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