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爱才是爱,不会爱是伤害。——家长如何爱孩子。
严管是厚爱——党组织如何管好党员干部
湖南省纪委通报8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
(来源:湖南省纪委网站)
2014年以来,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按照“三转”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内部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极少数理想信念缺失、自我约束缺乏、违反党的纪律的“害群之马”,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处。近日,省纪委通报了8起典型案件:
省纪委派驻省商务厅原正处级纪检员、省监察厅派驻省商务厅监察室原副主任杨文林违纪案。2014年1月23日晚,杨文林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认定为醉驾,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刑事拘留。因其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决定对杨文林不起诉。杨文林作为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严格要求自己,醉酒驾车,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违反了相关党纪政纪规定,省纪委决定,撤销杨文林省纪委派驻省商务厅正处级纪检员和省监察厅派驻省商务厅监察室副主任职务,按副处级重新确定职级待遇。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纪委原常委覃玮违纪案。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覃玮在参与案件调查中,违反办案纪律,单独与证人谈话,向证人透露有关案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张家界市纪委决定,给予覃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武陵源区纪委常委职务,调离区纪委。
道县林业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林立贪污、受贿案。2011年至2013年,陈林立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共同贪污公款,其中陈林立实得1.35万元;与他人共同受贿,其中陈林立实得2万元,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道县纪委决定并报县委批准,给予陈林立开除党籍处分,按科员重新确定职级待遇。
宁远县国税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小青违纪案。黄小青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宁远县纪委决定,给予黄小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1月11日,永州市国税局党组决定免去黄小青宁远县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安乡县教育局原副局长、纪委书记万超华违纪案。2014年9月9日,万超华为儿子操办婚礼。虽然万事前已向县纪委报告,但在县纪委、县教育局分别对其进行了警示谈话,要求其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情况下,依然违反规定,超标准宴请,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安乡县纪委决定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万超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教育局副局长、纪委书记职务。
永顺县毛坝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丁文建违纪案。2014年1月19日,丁文建为庆祝小孩出生,在县城一家餐馆宴请前来祝贺的亲戚朋友。在赴宴人员中有属于自己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取红包礼金,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永顺县纪委决定,给予丁文建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临湘市桃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仕军违纪案。2013年、2014年,在市纪委对桃林镇两名违纪人员分别作出建议免职和决定免职后,该镇党委仍安排两人在各自单位履行职责,让犯有严重违纪错误的党员参加村里换届选举。李仕军作为桃林镇纪委书记参与了决策,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临湘市纪委决定,给予李仕军党内警告处分。
岳阳市君山区监察局副局长邹羽违纪案。2014年7月27日,邹羽在对举报2014年君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舞弊行为的调查工作中,对自己要求不严,在工作日中餐饮酒,并在区纪委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工作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君山区监察局决定,给予邹羽行政记过处分。(湖南省纪委)
中央纪委通报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7-29
2014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部署,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应有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党和人民的信赖。但也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未能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由执纪监督者蜕变为腐败分子,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教训十分深刻。现将6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罗卫国严重违纪违法案。2006年至2013年,罗卫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向有关人员打招呼方式,为他人在取得土地整理项目、免予行政处罚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1682万余元人民币(以下未标明币种的均为人民币);收受礼金50万元;与他人通奸。2014年6月,罗卫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北京市纪委机关生活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杨晓成严重违纪违法案。杨晓成在负责基建工程期间,以借款名义向某施工公司负责人先后索要150万元;多次要求某项目部经理为其情妇经营的多处商铺装修改造,相关费用共计33万余元;与他人通奸;隐瞒已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事实,以无房人员名义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2014年6月,杨晓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退还违规占有的住房;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江西省抚州市农业局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许金华严重违纪违法案。2002年至2013年,许金华利用担任抚州市临川区青泥镇和上顿渡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发包、工程款结算、税收奖励、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36万元;通过虚开发票、虚造民政救助单等方式套取公款,从中贪污公款37.5万元。2014年4月,许金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南省湘潭市纪委原副科级纪检监察员金亮严重违纪违法案。2013年3月至5月,金亮利用负责某案件违纪资金收缴、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违反涉案款物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多次挪用收缴的违纪资金,共计36.05万元。金亮将上述款项分多笔用于个人消费和营利活动。2014年3月,金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计生局原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原组长郑启亮严重违纪违法案。2007年至2013年,郑启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二胎审批和规避其他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及有价证券折合共计21.4万元。2014年4月,郑启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高红鸣严重违纪违法案。2006年至2010年,高红鸣利用担任拆迁工作组副组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在拆迁协议中虚列补偿款项目的方式,帮助某私营企业非法获取拆迁补偿款31.29万元;收受他人贿赂11万元。2013年12月,高红鸣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2014年1月,高红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理念,毫不放松地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从严律己、洁身自好,又要坚守担当、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严守工作纪律,常怀敬畏之心,自觉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以实际行动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来源 纪法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