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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湖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10月12日8:30至10月19日17:30;
15人!2024年菏泽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拔调入公务员公告。报名时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6:00;
5人!关于开展2024年阳江市阳东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报名时间:9月30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1人!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报名时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上班时间)。
湖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省纪委监委传媒与教育中心、机关案管中心、信访举报中心均为省纪委监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
设置6类选调岗位,选调计划30名(详见附件1),统筹安排到省纪委监委传媒与教育中心、机关案管中心、信访举报中心工作。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人员条件
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思想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精神强,有志于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任现职或现岗位工作满1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见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9月30日止;
6.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现工作岗位或任现职不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曾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本人社会信用记录、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政审等情况存在问题的;
9.近亲属为省级或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
10.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不适合进入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三湘风纪网(http://www.sxfj.gov.cn)及其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2日8:30至2024年10月19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工作所在地市州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3.报名材料
(1)《湖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名人员须在考生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系统等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需在证明材料中注明起止时间),选调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认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
所需报名资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由市州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复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针对选调岗位进行差异化命题,重点测试笔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测评面试人员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
应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名单在三湘风纪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审查档案、重点访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如有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三湘风纪网及其微信公众号,以及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坚持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视情追究责任。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保持通讯畅通。报名人员按要求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及时关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通知信息。对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以及报名等需要咨询时,可向所在市州纪委监委组织部咨询。
本公告由湖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见附件2
监督电话:0731-12388
附件:1.湖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各市州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及联系方式
3.湖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菏泽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拔调入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监察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菏泽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拔调入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拔调入职位为菏泽市纪委监委机关四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市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中央、省设在我市的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以及市直部门设在县区的派出机构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经历,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选拔调入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备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拔调入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监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调入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9.干部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和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与中共菏泽市委管理的干部、副县级及以上干部和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凡进必审”,将干部档案审核贯穿选拔调入工作始终,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暂停有关选拔调入程序。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选拔调入公务员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菏泽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拔调入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与市纪委监委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经组织推荐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入菏泽市纪委监委网站首页(www.hzsjwjcj.gov.cn),登录“2024年菏泽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拔调入公务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后,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2.报名人员阅读报名须知和《2024年菏泽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拔调入公务员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所有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公开选拔调入资格。
3.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4年菏泽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拔调入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县区、乡镇(街道)公务员,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推荐审核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荐把关责任,坚持注重基层导向和保持队伍稳定相统一,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结合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择优推荐报考。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不专心工作、填报个人信息不实的,不得推荐报考。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PDF格式电子文档(大小控制在2M以内,如《报名推荐表》超出一页,则每页均需盖章,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下载打印新的《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市纪委监委机关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0月9日10:00至10月1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2024年10月14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公开选拔调入要求的职位;其中,市纪委监委机关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报名人员应及时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市纪委监委机关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上传《报名推荐表》的,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调入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取消其选拔调入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选拔调入程序。
(四)网上交费
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10月9日10:00至10月15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调入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选拔调入职位,原则上按比例核减计划或取消职位。
被取消选拔调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再改报职位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报考承诺书》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并本人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00至11月2日9:3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材料分析一科,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报名人员需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根据选拔调入计划和考试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24年11月中旬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市纪委监委机关在菏泽市纪委监委网站首页(www.hzsjwjcj.gov.cn)发布公开选拔调入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
在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调入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选拔调入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市纪委监委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的本人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内)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主要测查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面试人选未参加面试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选拔调入计划人数的比例详见《职位表》。市纪委监委机关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水平、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纪委监委机关。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选拔调入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市纪委监委机关报经市委组织部门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推荐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市纪委监委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如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由市纪委监委机关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市纪委监委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拟任职人员分别在菏泽市纪委监委网站首页(www.hzsjwjcj.gov.cn)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公开选拔调入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一般不晋升职务职级。试用期满后,市纪委监委机关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参考其原任职务及职级,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新任职级不高于选拔调入职位的职级层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门。
七、其他
本次考试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0—7700105
咨询电话:0530-7700019 7700020
附件:
1.2024年菏泽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拔调入公务员职位表
2.2024年菏泽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拔调入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菏泽市纪委监委机关
2024年9月
来源:菏泽市纪委监委
关于开展2024年阳江市阳东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充实阳东区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及时精准补充优秀人才,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阳东区纪委监委拟在全区范围内选调公务员5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
阳东区纪委监委(含委机关、派驻机构)股级及以下公务员。根据岗位空缺和人岗相适情况,本次选调人员在阳东区纪委监委(含委机关、派驻机构)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阳东区11个镇和区直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敬业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未受限于任职年限限制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相关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0月15日);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
6.专业不限,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外勤、出差任务,能承受较高强度工作任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违纪违法已被立案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6.存在任职回避或其他不适宜调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
7.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的、需进行基层锻炼未完成考核的或试用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电话或委托他人等形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者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阳东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阳东区委机关大院1号楼511室),联系电话:0662—6506695。
3.报名资料:
(1)《阳江市阳东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所获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有关任职文件复印件,最新一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通知其参加笔试;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不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考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闭卷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选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阳东区纪委监委提供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转任证明,不能按期提供证明的,不予体检,视为报考人员本人放弃本次选调。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或不能按期提供证明的,区纪委监委视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的考察对象。阳东区纪委监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查阅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发现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不过关、能力与拟选调职位不匹配等不符合选调单位用人需求的情况,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区纪委监委视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确定人选后,在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报考人员有不适合选调或影响转任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区纪委监委视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七)转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选调要求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公开选调对报考者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次选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各环节入围人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阳东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阳东区纪委监委咨询。
附件:阳江市阳东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阳江市阳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来源:阳东区纪委监委
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县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县委互联网+监督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选调岗位具体详情见《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4年选调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本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岗人员(教师除外)。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调动。
(一)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踏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不含党校学历)。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试用期内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7.身体及心理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试用期内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且未经组织认定的;
(8)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组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服务期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四、公开选调方式
考试选调。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公示
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www.chnzj.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206室)
联系电话:0745-6822772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①《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②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③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党风室、案管室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分别报送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列为参加考试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形成有效竞争,资格审查合格后,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考试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内容以写作为主,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2.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2: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出现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一次。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由县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数比例1: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可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1次。
(五)公示录用。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工作需求,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对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程序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通过后由纪委监委按照人事调动有关要求,办理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745—6821221(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中共芷江县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附件:
1.《芷江侗族自治县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计划职位表》
2.《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