埌南镇2024年国庆节森林防灭火倡议书

文摘   2024-09-29 21:39   广西  

致埌南镇广大党员干部、各界人民群众:
     保护森林,防火第一。秋冬季节是森林防火最关键时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自治区实行全年防火,每年9月10日至次年5月10日为重点森林防火期。”第二十八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造林炼山、烧荒、烧牧场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为切实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欢度国庆美好假期,特在节日前夕,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向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各界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规章,注意防火

     严格遵守森林防灭火有关规定,进入林区务必牢固树立防火意识。坚决杜绝野外吸烟、篝火、野炊、点烧秸秆等违规用火行为。尤其要引导教育学生和未成年人,禁止他们野外用火、玩火,防止因疏忽而引发森林火灾。

     二、众志成城,共护家园

     全民行动起来,为防火保安全贡献力量。积极参加各类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向亲朋好友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以及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参与到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

     三、发现林火,科学应对

     若看到别人在林区有吸烟、野炊、上坟烧香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要及时劝诫制止,不当旁观者。一旦发现火情,保持沉着冷静,科学避险,切不可盲目扑救,应立即向村委或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报告(值班电话:7185125),为村委会及上级防灭火机构处置争取有效时机。
     “草木有意,山火无情”。森林资源是林农群众的主要经济来源,每一片林木都凝聚着他们的心血和汗水。一时的疏忽引发森林火灾,不仅会给受灾家庭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还会让肇事者受到法律的惩罚。
     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让我们认清火灾危害,提高防火意识,共同守护好埌南镇生态和谐美好家园。
 
藤县埌南镇人民政府 
2024 年 9 月 29 日


藤县埌南镇人民政府


文:黄梓彬

编辑:孙海理

审核:张皓勇 

出品:中共藤县埌南镇委员会   藤县埌南镇人民政府

投稿邮箱:txlnjzz@126.com



藤县埌南镇人民政府
埌南镇地处藤县东南部,东与梧州龙圩区新地镇相邻,南与岑溪市安平镇接壤,西与同心镇毗邻,北与塘步镇相连。全镇辖1个居民委员会,13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5.3万多人。镇辖区内有国家3A景区黎寨蝴蝶谷、墨砚亭、双底石子滩、白石水库等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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