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滩乡关于科学规范清理废旧农膜的告知书

文摘   2024-11-12 18:42   甘肃  

  站滩乡关于科学规范清理废旧农膜的通告


广大农民朋友:

随着农膜用量不断增加,农膜残留问题已成为影响耕地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减少我乡废旧农膜残留污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清地膜残留危害。一是危害土壤环境。碎小废旧农膜混杂在土壤中,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土壤透气透水性。二是危害农作物生长。废旧农膜造成农作物出苗困难,根系生长困难,影响肥效,导致减产。三是破坏人居环境。废旧农膜不及时回收或者回收不彻底,随风飘散不仅会影响环境景观,造成“视觉污染”、牲畜误食等危害,严重者还会影响交通运输和供电安全。

二、科学使用回收地膜。一是使用标准农膜。根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规定,鼓励和支持使用生物可降解农用薄膜和厚度大于等于0.01毫米的标准农膜,购置时必须查看产品合格证,索要并妥善保管购买票据。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0.015mm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二是及时科学回收废旧农膜。春季农作物种植前和秋季农作物收获后,要及时捡拾残留在耕地中、散落在田间地头的废旧农膜,就近交售到废旧农膜回收网点。三是提高环保意识。不随意弃置、不焚烧、不掩埋,特别是随意焚烧会产生大量有害烟雾和刺激性气体,不但污染空气,而且还是违法行为。  

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不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地膜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第二十条等也有相应的规定。

“守护好绿水青山,建设好美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开展废旧农膜回收人人有责、人人有利、人人可做,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科学使用标准或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主动清理农田残膜,杜绝丢弃、焚烧、粉碎和掩埋废旧农用薄膜等行为,保护生态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一方耕地净土。

特此通告!


                站滩乡人民政府

                      二零二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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