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7时许,大庆市公安局东安分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在大庆市某小区拾到一个袋子,内部装有三十万现金及一盒海参。
随后,民警在其平复心情后对现金及海参来源进行核实,确定该人为物品失主,失主对民警的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