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庆市公安局肇州县局接到辖区某银行报警称:该银行向张某发放一笔抵押贷款,该笔贷款到期后一直未偿还,工作人员催收时发现该抵押物已进行出售,张某涉嫌贷款诈骗。
获此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线索梳理、证据核查等工作。经查,2015年3月,张某与朱某签订了房租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朱某先给付张某部分房款,剩余房款在五年之后过户时进行给付,并于当日进行公证。此后,张某将房产证重新补办,并以此作为抵押物,在向银行隐瞒抵押物出卖的情况下向银行申请了一笔十万元贷款,因此张某涉嫌贷款诈骗。经多方努力,民警于近日在伊春市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经讯问,张某对自己贷款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金额共计23万元人民币已被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