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方提醒仍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黑龙江瑟克赛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的投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按本通告的要求尽快到高新区分局报案,同时提供合同、银行流水、身份证复印件、宣传材料等证据材料;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高新区分局报案的,请及时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逾期未向高新区分局报案的,将视为主动放弃相关追诉权利,公安机关将以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调取的数据为准进行审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根据已掌握的受害人及其提供的证据材料移送审查起诉,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二、警方敦促黑龙江瑟克赛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从业人员积极配合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在黑龙江瑟克赛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任职期间的工资、业绩奖金、提成等详细情况,并提供银行卡资金流水等证据证实。
三、警方敦促黑龙江瑟克赛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从业人员积极退赃退赔,将退回的非法所得资金存入个人的专用银行卡,奖励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以备配合公安机关追赃挽损工作。退赃资金物品不得挪作他用。
依据法律规定,积极退赃挽损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于隐瞒不报、转移财产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