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色预警!

民生   2024-12-16 22:33   山东  

 聊城所有市民注意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2月16日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国家气象中心预测,结合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和市气象台会商,16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大范围、长时间的污染过程。预测未来几天我市整体处于弱气压场控制,污染物累积,同时有传输过程,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短时可能达到重度污染。根据区域联防联控要求和市空气质量分析研判专家组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24年12月15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16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部门按照《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聊政办字〔2023〕25号)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严格执行《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最新上传版)。具体要求为:
  一、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合理调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涉气工业企业按照《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最新上传版)橙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减排。
  (二)移动源控制措施。工业企业移动源执行最新版《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严格执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聊政通字〔2022〕2号)要求,同时,辖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紧急抢险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应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三)扬尘控制方面。执行最新版《聊城市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作业、喷涂粉刷作业、护坡喷浆作业、混凝土搅拌等。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正常道路保洁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四)其他控制措施。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15日

来源: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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