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这16份优秀法律文书被菏泽市检察院通报表扬

政务   2024-11-04 12:25   山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要求,充分发挥优秀法律文书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以高质量优秀法律文书促办案质效提升,菏泽市检察院以每季度组织开展的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为依托,同步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


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220件案件参与评选,围绕法律文书格式、事实认定、证据分析、释法说理、法律适用、文书效果、文字表述等方面,最终评出16份优秀法律文书,现予以通报表扬。


2024年第三季度

优秀法律文书清单



起诉书
(1份)






王某某诈骗案

承办单位:牡丹区检察院

承办人:李   璐


李   璐




审查报告
(2份)






范某某故意伤害案

承办单位:郓城县检察院

承办人:杨得军


杨得军


熊某真、熊某帅重大责任事故案

承办单位:开发区检察院

承办人:任   爽



任   爽




公诉意见书
(2份)






吴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承办单位:鄄城县检察院

承办人:刘晓燕


刘晓燕

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承办单位:东明县检察院
承办人:杜   坤


杜   坤



继续侦查提纲
(2份)






丁某某诈骗案
承办单位:曹县检察院
承办人:朱素梅、赵庆祥

朱素梅

赵庆祥


卓某某诈骗案
承办单位:开发区检察院
承办人:毛   玉

毛   玉




刑事执行违法案件
调查报告
(2份)






李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

承办单位:曹县检察院

承办人:王   洪


王   洪


邓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案

承办单位:单县检察院

承办人:刘立志


刘立志




审查终结报告
(1份)






孙某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

承办单位:曹县检察院

承办人:张   婧、牛晓凯


张   婧

牛晓凯



检察建议书
(4份)






王某某行政非诉执行案

承办单位:牡丹区检察院

承办人:公慧丽、谢文欣


公慧丽


谢文欣


单县某某街道办事处未全面履行

消防安全职责案

承办单位:单县检察院

承办人:杨   佳、崔   宇


杨   佳


崔   宇


巨野县某某镇怠于履行耕地保护职责案

承办单位:巨野县检察院

承办人:丁德刚、曹天溥


丁德刚


曹天


菏泽市某某局鄄城县分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承办单位:鄄城县检察院

承办人:张立珍、妙明乾、赵   韩


张立珍


妙明乾


赵   韩




再审检察建议书
(1份)






单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某某电磁线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检察监督案

承办单位:单县检察院

承办人:徐志存、焦叙成


徐志存


焦叙成




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
(1份)






杨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承办单位:成武县检察院

承办人:刘   彦、苗胜飞


刘   彦


苗胜飞

承办人:莉2

文字:张红春

审核:程秀立、王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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