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为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宜宾市南溪区前进小学校现面向社会招聘后勤处食堂主管1名,实行劳务合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4.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体要求
1.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或近期体检报告)。
2.年龄男性不超55周岁,女性不超50周岁。
3.会简单的电脑文字和表格制作。
4.具有相应的餐饮管理工作经验优先聘用。
二、应聘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到宜宾市南溪区前进小学后勤办公室(南溪街道上正街40号)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下午17点。
(二)报名材料
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一份。(模板附后)
2.报名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二级医院体检证明材料(原件)。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手机端现场即时查询下载)
(三)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面试、笔试考核办法。
1.面试考核占50分。
(1)介绍个人情况,回答提问,根据言谈举止、形象气质打分,满分20分;
(2)有管理经历5分;
(3)有餐饮行业经历5分;
(4)实践操作20分;
2.笔试占50分。主要考查货物验收、工衣穿戴、七步冼手法、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常识等。
(五)试岗考核。学校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结果,确定不超过3人作为试岗人员,进入试岗考核环节。试岗期为1个月,主要考核在实践中的组织协调能力。特别说明:试岗期间无任何薪酬待遇。
(六)确定拟聘人选。学校在试岗考核中表现优秀者予以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学校在校园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选。
(八)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选确定后,学校通知聘用人选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面议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为学校临聘协议用工,依照国家相关劳动法予以执行。应聘人员聘用后须依法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联系方式有效并在应聘全程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5908396453
宜宾市南溪区前进小学校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