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市中医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救护车驾驶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男性。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
3.需持B1及以上驾驶证。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退役军人优先。
6.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受党纪、政务重处分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5.有色弱、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
宜宾市大湾路2号宜宾市中医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204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1-7865004)
3.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交管12123平台申请的“查驾驶人违法”记录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或手机APP公安一网通办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与应聘职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对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
2.报考者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原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不得低于1:3。本次考试坚持择优录取原则,若出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或其他影响正常招聘等情况,招考单位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本次招聘工作和考核安排。
(四)考试。
得分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20分),以应聘人员学历、驾龄等基本情况计算得分,基本情况占总成绩的20%。如存在发生过重、特大责任行车事故,酒后驾驶记录,刑事犯罪记录等一票否决的情况则不能参加技能测试。
第二部分:技能测试(80分),以技能测试得分*80%,即为技能测试最后得分。技能测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具体组织实施。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的,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技能测试折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6分,达到或超过56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论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依据。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不良反映或收到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录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不能按相关程序如期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录用者工资待遇按照宜宾市中医医院自聘人员薪资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工作启动后的成绩公示、拟聘用通知等有关信息将在宜宾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s://www.ybszyy.com.cn/)和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到网站了解相关信息。联系电话:0831-7865004
2.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本公告由宜宾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