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5.具有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1.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2.地点: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A区7楼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长江路222号)3.要求: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复印格式请见附件2参考模板,资料复印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考生参加任何一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4)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工作证明等;(二)考试: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所有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素养及操守、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理论等内容。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出现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加试以面试形式开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在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公众号公布。体检在本院开展,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相关的情况。考察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1.经综合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3.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临聘人员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有关投诉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31-5516123、13648708062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0831-6610255
附件1: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临聘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复印资料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