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红安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部署,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红安,结合今年省、市、县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红安县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工作对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的“指挥棒”作用,10月中旬,深入全县各乡镇、各单位,扎实开展“全景式、沉浸式、点穴式、贯通式、闭环式”五式融合的法治督察,以高质量法治督察推进法治红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以“全景式”法治督察明责尽责
坚持将法治督察作为抓实法治红安建设“全过程”的关键内容和有效举措,把法治督察融入发展、服务、治理等领域,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项到位”的“全景式”法治督察格局。此次法治督察从县委依法治县办和全县法治督察员中抽调人员,组成3个专业化法治督察组。将法治督察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内容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法治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紧密结合红安县法治建设的实际情况,聚焦法治建设“一规划两实施规划”,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等依法治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制定此次“法治督察工作清单”,按时序、有重点地开展精准督察,通过督察推动日常工作落细落地,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坚持“深查细照、见人见事”,采用询问提问、座谈访谈等方式开展“沉浸式”督查。此次督察过程中,查阅了各执法单位履职情况、重大决策、行政执法案卷等,细挖问题的短板弱项及漏洞,对典型个案开展“解剖麻雀式”剖析,复盘执法办案过程,深挖问题症结。同时,通过网络检索、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多渠道获取问题线索,带着问题督察,奔着问题切身体验,在体验中发现问题,在督察中核实问题,最大程度发挥督察效能。
以“点穴式”法治督察靶向发力
坚持“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对各部门各单位重点问题开展“点穴式”专项法治督察。此次督察,对行政执法部门重点督察“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对县级单位重点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等情况;对乡镇重点督察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工作、法律明白人培养等情况。通过此次法治督察,发现问题19个,反馈整改9个。
以“贯通式”法治督察打通壁垒
立足纵向贯通、横向协调、闭环管理“三个维度”,全力构建“贯通式”法治督察格局。加强与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等信息共享,将纪检监督、复议监督、执法监督等与法治督察深度融合,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将法治督察与述法、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等相结合,着力破解抓手不紧、联手不强的问题。此次通过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实地开展法治督察,督促对涉及问题的单位限时整改到位,推进全县法治建设“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
以“闭环式”法治督察提质增效
突出“快、准、严”工作标准,全力构建“深挖细查、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深化治理”的全链条闭环机制,规范督察程序,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和督察结果运用,以“闭环式”法治督察提升质效。此次督察结束后,将及时与被督察单位“点对点”反馈和交办、“一对一”督办,对容易反弹的问题常抓不懈,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建章立制,适时开展督察整改“回头看”,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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