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我守护】 肇事逃逸?难逃法网!红安警方接连破获3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政务   2024-12-25 20:35   湖北  

“哐当——”
当你的车在路上撞到一辆车后
此时你是怎么想的呢
逃跑?
还是报警?


近日,红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快速反应、缜密侦查、攻坚克难、昼夜奋战,连续破获多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给心存侥幸的交通肇事逃逸者敲响了警钟,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警方破获的3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肇事逃逸“跑不掉”  事故全责“难逃脱”




11月4日,交警大队工业园区交警中队民警在觅儿寺镇一酒店旁边发现“11.03”肇事逃逸案嫌疑车辆,顺藤摸瓜找到车主,进而确定肇事逃逸嫌疑人陈某某。当天,嫌疑人陈某某被警方传唤到案,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真相大白。
11月3日17时许,陈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觅儿工业园区金山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万佳宏铝业路段时,与王某某驾驶的鄂JZ***7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多处骨折,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陈某某很快驾车消失在茫茫人群中,王某某报警求助。

接警后,交警大队工业园区交警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救治伤者、勘查现场。据王某某回忆,肇事车辆是一辆蓝色无号牌三轮电动车,由于案发现场附近没有监控摄像头,根据蓝色无号牌三轮电动车这一特征,民警立即扩大搜索范围分组行动。一组围绕案发地勘查走访,寻找目击证人;一组依据已有线索沿途调取监控视频,一帧一帧反复查看。经过25个小时不间断查看及反复比对车辆类型后,民警逐步缩小范围并在觅儿大道某酒店附近发现肇事车辆。勘查走访组民警迅速在附近展开走访摸排,很快锁定肇事逃逸驾驶人陈某某。

11月4日19时许,民警在陈某某家中将其抓获。面对铁一般的证据,陈某某无从狡辩,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11月20日,经红安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审核后,交警部门依法对陈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行政拘留7日 罚款2400元的处罚。至此,民警昼夜鏖战,终将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精准出击!
 4小时破获肇事逃逸案



12月13日,居民石先生专程来到交警大队工业园区交警中队,将一面印有“追缉逃逸扬警威 守护正义安民心”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以此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这背后的故事,要追溯到半个月前。

“警察同志,我昨天晚上回来将车停在路边,早上起来开车时发现汽车前脸车灯被撞坏了,车身也被剐蹭,肇事者不知去向!”12月1日早上,交警大队工业园区交警中队接到群众石先生报警称,早上开车时发现停放在在觅儿寺镇黄商超市路段的爱车“伤痕累累”,因肇事车主现场驾车逃逸,心急如焚的石先生无法捕获肇事车辆详细信息便报警寻求帮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工作。由于事发时天色已晚,且时间不确定,给案件侦查带来一定难度。民警顾不上休息片刻,迅速利用周边监控视频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对事发路段附近区域展开全方位摸排,在肇事现场方圆数公里内拉起一道严密的“追踪网”。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4个小时的全力奋战,成功锁定肇事车辆及肇事逃逸嫌疑人王某,并将其查获归案。

“我当时倒车没有留意后方停放的车辆,所以离开了现场......”经查,12月1日0时30分许,王某驾驶鄂AY***R小型汽车在黄商路段倒车时,因疏忽大意将石先生停放在路边的小型汽车前脸车灯撞坏。民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王某进行教育,同时耐心、细致地为双方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石先生的财产损失也最终得到落实。

事后,石先生将印有“追缉逃逸扬警威 守护正义安民心”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民警的手中,对他们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真情调解、公正执法表示赞许。

抓住黄金24小时 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12月1日18时许,交警大队工业园区交警中队接到群众高女士报警称,在觅儿寺镇觅儿大道财政所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自己6岁的儿子王某某被一辆两轮摩托车撞到受伤,肇事者已经逃逸。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勘查调查,经询问高女士及周边群众,确定肇事车辆系一辆没有号牌的红色两轮轻便摩托车,并掌握了其逃逸方向。

因事发时间天色已晚,民警调取的相关视频资料模糊不清,只能根据肇事者逃逸的路线进行逐帧摸排研判。经过连夜10余个小时的侦查摸排,民警逐渐缩小范围确定肇事者的落脚区域。12月2日一大早,民警第一时间对肇事嫌疑人落脚区域进行排查走访,通过调查和对比,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和肇事嫌疑人李某某。当天下午5时许,民警依法传唤李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12月1日18时许,李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沿觅儿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财政所路段时,因夜间光线不好,撞上了路边正在行走的高女士和其儿子王某某,事故造成王某某轻微受伤,担心承担医疗费用的李某某选择直接骑车驶离现场。

12月3日,李某某主动赔付高女士母子相关医疗费用并取得高女士谅解,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等待肇事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也许事故发生并非本意

然而肇事逃逸实属故意

无论怎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都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

否则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事故发生后

“跑”解决不了问题

肇事逃逸必追责!!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务必第一时间主动报警

救助伤者  保护现场

才是正确的选择!


来   源:红安县公安局
通讯员:吴攀林
审   核:华德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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