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我市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丹阳生态环境局发出《禁燃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春节期间在指定区域文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让春节充满欢乐、喜庆、祥和的氛围而不失安全,让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和谐共生。
禁燃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首先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
今年,我市城区划定范围内(禁放区域示意图附后)继续实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如您有燃放意愿,请到禁放区域外燃放,但要按照燃放说明安全、文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禁放规定被处罚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
为了维护城市环境,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请您继续遵守禁放规定、参与禁放监督、支持禁放工作。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
(可点击图片后放大查看)
丹阳市禁燃禁放区域为:
南从南三环大桥起,沿南三环路至241省道,
西从南三环路与241省道交汇处起,沿241省道、丹句路、天元路、丹伏路、241省道至北二环路,
北从北二环路与241省道交汇处起,沿北二环路、车站路、G42沪蓉高速、葛丹公路、圣昌东路、齐梁路、G42沪蓉高速至丹界路闭合区域,
以上道路包含路面。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一是导致空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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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产生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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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
03
丹阳生态环境局在此恭祝各企业新春吉祥,也为大家梳理以下四点安全提示,供企业参考。
烟花虽美,安全更贵
丹阳生态环境局全体工作人员
祝愿大家都能拥有一个
欢乐平安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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