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守底线、增动力、促振兴”协同推进,持续提升巩固健康扶贫成果质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现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针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孤儿、重点三类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一般脱贫户(以上简称“重点人群”)。
二、实施区域
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中彝医院),13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格惠康医院,普格瑞鑫医院,普格鹏辰医院,普格益方医院。
三、实施内容
重点人群凭个人有效证件到上述实施区域就医,办理住院手续时,经核实人员信息后,确定为“重点人群”的可享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不收取任何预交费用,出院时仅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
普格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5日
来源:普格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