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审,认定樊士运等17名同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领证材料
申请人出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附件1备注栏中为“★”的申请人还需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委托他人现场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和委托书(见附件2)。
领证时间
11月28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30。
领证地点
地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地址:无锡市雪丰路96号(无锡经开融成实验中学旁)
联系电话:0510-80580161。
注意事项
1. 妊娠期或哺乳期申请人因体检项目缺项,教师资格证书暂缓发放。妊娠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及时到原指定医院补做体检项目(并将材料交到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材料。
2. 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申请人员,可之后来教育局领取,事先请电话联系确认。
3. 认定结果备注栏中为“★”的申请人需出示毕业证书原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须有效期内),否则将作不合格处理。
附件1: 2024年无锡经开区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第三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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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教师资格领取个人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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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组织人事科
编辑:周玉、周月圆
审核:顾立新
发布:陈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