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对于我们这些退休的老同志,组织还能专门来为我们澄清正名,还我们清白,这下压在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今后将继续发挥余热,力所能及地为家乡和群众做一些实事……” 近日,当宁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把《澄清正名函》交到李某某、杨某某两位老同志手上时,受到澄清的两位老同志如释重负地拉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手连声说道。
不久前,宁洱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匿名举报,称自己所在乡镇的退休干部李某某、杨某某两人把原来乡镇上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房屋出售给个人,且出售款项被两人私分等问题。宁洱县纪委监委联合乡镇纪委成立调查组,通过走访群众、座谈了解、查阅凭证,查实举报内容不属实,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
在宁洱县,像这样为清白干事者撑腰的做法已实现常态化。
近年来,宁洱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持续释放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2024年以来,已累计澄清失实检举控告5件,为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澄清对象涵盖科级干部、退休干部、村组干部。
“基层一线往往是信访举报的‘高发区’。基层干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难免会影响到一些群众的利益,怀疑甚至中伤干部的信访举报件时有发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提升澄清正名工作质效,宁洱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分析研判,对符合澄清正名相关要求的,针对失实检举控告的类型性质、社会影响程度、当事人意愿等因素,由信访室牵头,联合承办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会商式研判,按照“一案一策”原则个性化定制澄清工作方案,选择合适的澄清方式、正名范围。确保有针对性地做好澄清对象的思想工作,引导其正确看待群众监督,帮助其解开心结、放下包袱,重拾工作信心。
同时,进一步规范澄清正名后续处理工作,承办部门适时对被澄清对象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回访,跟踪了解被澄清对象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严防“一澄了之”,确保正名到位、回访到心,切实让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全方位、多角度地关心关爱。
“澄清正名工作保护的不仅仅是那几个被错告、诬告的干部,更是保护广大在职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宁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一手抓监督执纪问责,一手抓澄清保护激励,让党员干部放开手脚敢干事、勇干事、干成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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