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点了一份外卖,结果被同事偷吃了,还说是替我尝一下,我让她把外卖拿走转钱给我,被她拒绝,之后我直接报警说她偷东西,送她去拘留

文摘   2024-09-12 07:01   浙江  
一大早,领导就安排了一个很紧急的案子过来,导致我一早上都在准备材料,甚至连一口水都没来得及喝。临近11点的时候,我拿起手机点了一份外卖,准备把吃饭的时间也利用起来,争取早点完成工作。
40分钟之后,外卖到了,恰好旁边的小李表示要去拿外卖,我便说了一下,让他帮我带一下。同时,我也准备去上个厕所,稍作休息,等外卖来了吃完继续工作。
我上完洗手间回来的时候,发现小李已经回来了,但是,却没看到我的外卖。我问了他一下之后,告诉我已经放到我桌上了。我四处打量了一下,确定自己的眼睛确实没问题之后,往左右扫了一下,这才发现,小刘正在享用我的午饭。
看到这情况,我立马上火了,直接指着她的鼻子问,为什么要吃我的外卖。结果小刘一副笑嘻嘻的表情跟我说:“我这也忙了一早上,饿了,看小李替你拿上来地外卖好像很可口,就帮你尝了一下。就几口而已,你不会这么小气吧!”说话的同时,还站起身,把外卖往我这边推了过来,跟我说:“味道很不错,我替你尝好了,接下来你可以享用了。”
我一点好气都没给她,直接对着她说:“我没胃口吃你的口水,外卖你吃了吧,看在同事的份上,我不跟你计较。35块钱转我,我再点一份。”
小刘听我这么说,脸色难看了起来,说到:“你什么意思,我说了,我只是尝了几口,没说要吃你的外卖。东西都已经还你了,凭什么要我给你35块钱。”
说实话,看在大家都是同事,并且办公室还有很多人的份上,我之前都压制着自己的火气没有爆发。但是小刘现在的态度,我实在是没法忍了。我非常严肃地跟她说:“外卖是我的,属于我的东西,你没有权力替我尝,你现在的行为属于偷盗。我最后说一次,把35块钱转我,我可以不跟你计较,否则,后果自负。”
我觉得话说到这份上,小刘应该会服软了,可是,想不到的是,我低估了她的脸皮。只听她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小气,我就尝了几口而已!东西都还你了,你竟然还好意思要钱。爱吃不吃吧,反正我是不会给你钱的。还后果自负,你还能在这里打我不成。”
我没再跟她多说一句话,直接拨打了110。
不多一会,警察就来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最终,小刘听到即将享受5天拘留外加500元罚款时急了,表示愿意把35块钱给我。可是,事情到这份上,我已经不想跟她沟通,更不想要她的35块钱,直接让警察把她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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