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公司外贸部一个业务员,虽然刚刚毕业,可是能力出类拔萃。进入公司之后,业绩就不断攀升,上个月业绩更是高达400万美元。注意,我说的是美元,因为我们公司的业务主要是给大品牌做代工,小林拿下的这个美国客户,是行业内知名大牌,所以用美元结算也用美元计算。
到了发工资的时候,老板第一时间找到了我,也就是公司的薪资专员,来询问这个事情。他问我是不是算错了,小林上个月工资怎么有近90万?
我当时当着老板的面计算了一遍:400万美金,现在的汇率是7.2,400×7.2=2880万,公司提成3个点,这不是得86.4万么,加上基本工资,是要近90万了!
老板当时听完,确认我的计算没有问题之后就叫我出去了。可是,在这之后,他还是把小林的提成改成了21.6万,总工资只发了22万。至于21.6万是怎么算出来的,很简单,公司的净利润基本是25%,所以400万美元销售额产生的纯利大概是100万美元,换算成人民币就是720万,3个点的提成,就是21.6万。
说实话,对于老板这样的做法,我是完全不能苟同的。不过,作为一个薪资专员,人微言轻,给老板提出的建议,老板也根本没有理会。他修改之后的薪资表就这样发给财务了。
工资发到手之后,小林立马就来找我了,我便把当时的情况告诉了他。之后,小林也没跟我纠结,而是直接去找老板了。至于后来他跟老板怎么谈的,我就不得而知了,我知道的是,他跟老板谈过之后,老板交代我,小林的提成还是86.4万,这个月已经发了21.6万,后面每个月发10.8万,分六个月发完。我当时心里其实嘀咕了一下,这个月的提成你这样拆分了,总共7个月才发完。后面人家还是有单子有业绩的,每个月都这么发,那岂不是很快欠人家的钱就要超百万了。
让我和老板都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天,小林就提出离职了,辞职的理由是要回老家了。老板当时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去挽留,毕竟这样的人才可遇而不可求,英语专八,大学期间还做过交换生,在美国待了两年,手头有大量的国外客户资源。可是最终的结果是,小林非常坚定,没留任何余地。
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的时候,是要结清全部工资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等。这也就意味着,欠小林的提成必须要全部结清了。可是,当小林办完手续之后,老板又跑来告诉我,让我不要把欠小林的提成一次性结给他,还是按照之前的方案,分半年发放。还跟我说,小林都回老家了,不可能来公司催的。
然而,第一个月过去之后,公司就收到了劳动局发来的仲裁通知,小林申请仲裁了。原来,小林根本没有回老家,离职之后就去了同行公司。公司这个月只发了上个月的工资和10万的提成给他,他便去劳动局申请了仲裁。
这个事情上,我自始至终都没明白老板这么做的目的在哪儿。400万美金呀,还是一个月,按这个水平算,一年销售都接近5000万美金左右了。小林拿走的提成,才3个点,换算成人民币也不就1000万左右。除去这3个点,公司的净利润还有22%,换算成人民币,近8000万。老板为什么就宁愿把小林逼走,也不愿意赚这8000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