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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朋友问
“我的医保参保类型发生转换,
那我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
一起来看看吧
职工医保转换为城乡居民医保
1.因个人就业状态发生变化,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人员)转换为城乡居民医保:
·待遇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居民医保缴费当月),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待遇中断时间超过3个⽉,在非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自缴费到账次月起3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缴费年度内转换为职⼯医疗保险的,没有职⼯医保待遇期间可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3.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在待遇期内转换身份的,连续享受医保待遇。转换身份期间住院治疗的,以办理入院时的身份享受待遇
在对话界面输入并发送【居民医保】
可以直接获取参保缴费入口
城乡居民医保转换为职工医保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转换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除外):
应按自然年度进⾏转换,仅可在本年度12月份开始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并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接续参加我市职⼯基本医疗保险,次年1月1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确保参保⼈员待遇无缝衔接
2.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业后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
缴费到账次⽉起享受职⼯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自动中止
图源:摄图网_401906088
温馨提示
⭐️注意不要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处理重复参保的原则:
·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现就业地参保关系
·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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