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
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选工作的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国奖奖学金追加名额评选工作,本次教育部追加给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是16人(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共32人)。为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向各位同学公布以下通知: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也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有突出表现,曾获得两次以上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10%(含10%)以内,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8)如系(院)内满足上述七点条件学生人数少于所分配的名额,可参考以下条件补选: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评成绩排名超出全班前10%,但达到班级前30%(含30%),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申请时须提交详细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评选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
(1)结合省教育厅分配额度、学院专业、学生人数等因素将国奖名额分配到各学院。
(2)学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提出申请,按照相关指引上交佐证材料。
(3)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再组织评审会议,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统一报送学工部审核。
(4)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名单结果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END
编辑丨李桂锋
图片来源丨学生工作部
审核丨程功 许正荣 陈煜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