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5人非法垂钓被现场抓获!

文摘   2024-09-09 18:30   云南  

根据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长江流域实施禁捕的通告》

自2020年7月1日0时至2030年6月30日24时
县内所有天然水域实施暂定为期10年全面禁捕
赤水河、乌江、白水江是镇雄县境内禁捕水域
禁渔期间禁止电鱼、炸鱼、毒鱼、网鱼等非法捕鱼行为
但是总有些心存侥幸的人

为了满足口腹之欲罔顾国法铤而走险

对此,镇雄公安不断强化联防联控,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果珠派出所



9月5日,果珠派出所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巡查巡护工作时发现,辖区内河流有人非法垂钓。执勤人员立即采取行动,迅速出击,现场抓获4名男子,查获捕鱼工具2套,渔获物数条。



经调查,谢某、王某等4人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私自前往禁渔河流非法垂钓。民警对4人进行批评教育,强调禁渔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谢某、王某等4人的非法捕捞行为因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已被依法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处理。

9月6日,果珠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辖区内河流有人非法垂钓。果珠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正在进行垂钓的陈某抓获,现场查获捕鱼工具1套,渔获物数条。




经调查,陈某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私自前往禁渔河流非法垂钓。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强调禁渔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目前,陈某的非法捕捞行为因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已被依法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镇雄警方 原标题为《抓!为饱口腹之欲 禁渔期非法捕鱼?一条也不行!

微言之滇
微言者,人微言轻处,见微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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