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从“头”开始
文明出行 幸“盔”有你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
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纵使百般叮嘱
仍然有不少驾乘人员“侥幸闯关”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大力提升电动自行车、两轮、三轮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近日,台儿庄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不戴头盔劝导查处整治行动,全面提高群众出行头盔佩戴率。
行动中,执勤人员采取“宣教+整治”的方式,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率较高、违法行为多发的重点路段路口设置检查点,对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驾醉驾、“飙车炸街”、非法安装晴雨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并针对驾乘人员存在的头盔佩戴不规范问题,如“带而不戴”或“戴而不扣”等情形,积极开展劝导教育,引导驾乘人员佩戴好安全头盔后再继续行驶;对于多次劝导仍然不佩戴头盔的驾驶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让违法行为人更深刻意识到守法文明出行的重要性,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为了您的出行安全
请您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不做无盔“骑”士!
争当安全“驶”者
END
审核 | 翟玉峰 丁璐璐
编辑 | 晁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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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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