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台儿庄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设定台儿庄区运河南堤路段为货车禁止通行路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禁止货车通行道路
台儿庄区运河南堤路(港航应急道路,东至省道231线西至枣庄济宁界路段)。
二、禁止通行的车辆
中型以上载货货车(含中型)、危险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挂车等黄色号牌货运车辆。
自公告之日起,凡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行路段通行的禁止通行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现场查纠和电子设备抓拍取证的方式,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30日
END
审核 | 丁璐璐
编辑 | 晁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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