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介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按照《关于印发<通辽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评估细则>的通知》(通教学前字〔2020〕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通辽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抽评工作的通知》文件,并于11月6日至12日组成评估组开展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抽评工作。
评估组从园舍规划、办园资质、房屋产权、办园条件及规模、人员配备、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办园质量八个方面,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查看等形式,全面评估各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发展建设情况。在评估过程中,评估组对各民办幼儿园的努力给予肯定,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及时反馈,并要求各民办幼儿园及时整改,教育行政部门将视情况开展回头看。
此次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各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了幼儿园管理水平,更是对民办幼儿园工作的一次检验和提升,以内涵促发展,加快了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到公平、高质量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终审:刘自如
复审:张海月
初审:翟鑫月
编辑:刘涛
供稿:学前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