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干事创业工作氛围,努力为全市交通运输各领域工作提供更好服务保障,山西省长治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自2024年11月起建立每周集中固定“学习日”制度。集中学习原则上安排在每周四下午进行,每次学习半天时间,采取专家授课、领读领学、专题讲座、专题党课、交流研讨以及观看视频等方式进行,学习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内容。
11月7日,长治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第一次集中学习活动。中心负责人围绕“出租汽车行业政策法规”相关内容进行了宣讲,结合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详细宣贯了国家层面出台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交通运输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的管理办法》等,分析了市出租汽车行业现状,介绍了出租汽车的发展定位、服务方式、发展原则、经营权管理、行业改革等相关情况。
学习活动要求,一是认真组织落实,中心各科室要从提升职工素质、加强能力建设的高度严格落实每周集中固定“学习日”制度,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科室人员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活动;二是注重学习实效,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服务保障市交通运输领域各项工作目标,切实把日常学习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来源 |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 | 桑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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