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杭州政兴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派遣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司法雇员6名。
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管理的A类司法雇员3名,主要从事在法官指导下的司法辅助性工作以及法院、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招聘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管理的B类司法雇员3名,主要从事在法官指导下的司法辅助性工作以及法院、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11月杭州政兴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司法雇员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专业知识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心和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招聘报考年龄:A类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B类年满18周岁至28周岁,一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者B类年龄上限可放宽至35周岁;
5.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国内高校学历学位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7.身体健康以及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司法雇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父母、配偶、子女在其任职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杭州市滨江区司法雇员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可电话详询)。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网(http://bjcourt.hhtz.gov.cn)及杭州政兴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扫描微信二维码填写电子报名表,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2寸证件照(电子版);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④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如报名及审核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的,不予报名:
①不符合岗位招聘任一条件的;
②报名材料不齐的;
③伪造、提供虚假信息的;
④符合本公告前述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招录计划按比例核减,并及时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网予以公告,如报名人数不足导致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涉及该岗位的相关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同类岗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不按时参加视作放弃。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一天中午12点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外确认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进面人员需携带报考所需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形,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网(http://bjcourt.hhtz.gov.cn)及杭州政兴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六)补录
若有岗位空缺情况将组织补录,补录报名、考试等信息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网(http://bjcourt.hhtz.gov.cn)及杭州政兴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同时本次招录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者,但此次未被最终录用的,按照本次招聘人数的50%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建立司法雇员补录储备库。若在下一次公开招录前出现缺岗情况,经本院研究决定补录事宜,如需补录的,可报请机构编制、人力社保局部门同意后,在储备库人员中依次补录。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之日起至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并且在12个月以内。
其他
(一)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申报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招考结束,请报考人员时刻关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网(http://bjcourt.hhtz.gov.cn)及杭州政兴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亦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报考人员自己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 被录用司法雇员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四)联系方式:0571-87700998(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