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是余杭区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集团主要以资本运作为核心主业,重点围绕“资本运作+金融服务+人才服务+数字信息+资产运营”五大产业集群,通过市场化运作,做大做强国有资本。
现根据投融资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财务总监主要负责区属国企财务审计、投资、融资与债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监管。
二、招聘岗位
共计2个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点击图片后可放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5.户籍以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为准;
6.不存在不宜担任财务总监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岗位条件:
年龄、学历、户籍、专业等具体报考条件以招聘岗位所列要求为准,有关学历学位、户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21日。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箱、短信回复确认。电子邮箱:yhrcjt@163.com 。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2024年12月3日22时。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2024年12月4日12时。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根据岗位条件,上传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补充。修改信息重新提交的时间必须在2024年12月3日22时前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按要求投递至电子邮箱:yhrcjt@163.com 。逾期无法提交。
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视情况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关应聘人员。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清单:
1.《应聘报名表》(扫描以下二维码),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身份证明(证件正反面,制作成1个pdf或word文件);
3.学历、学位证书(制作成1个pdf或word文件);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户口簿、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职务聘任文件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有关资料。
(三)注意事项:
1.招聘要求中招聘范围为“浙江省”的指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均需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须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等文件,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5.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考察阶段时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入围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户籍不限也须提供);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公章)、劳动(聘用)合同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等相关证明。
5.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初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进行职位相关性面试,考察应聘者的职位匹配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分数占30%、面试分数占70%折合计算。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按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须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八、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报考人员者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为企业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管理、薪酬待遇参照余杭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公司有权根据报考人员的报名情况和实际面试考核情况,确定具体岗位的最终录用意见。
(四)公司承诺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会将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他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五)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招聘单位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沈女士:0571-89516208
黄女士:15868166039
(工作日9时-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