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职场   2024-12-08 10:57   上海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方案》,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办公地点在杭州市区,机构规格为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开展质量强省、标准强省战略研究,提出相应咨询意见和建议,服务质量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承担省级质量安全政府实验室职能,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安全评价等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和国内外合作交流。研究、建立和维护国家计量基准(标准)、全省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制并保存国家有证标准物质,承担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承担计量一体化战略和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等技术保障工作。执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承担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计量校准等工作。开展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承担相关领域的标准研究、验证和测试评价。承担标准化应用与推广工作。承担标准馆藏建设工作。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评议与研究工作。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质量技术研究与开发,承担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检验检测、质量鉴定与试验验证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究、评估和预警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缺陷产品召回、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突发公共质量安全事件应对和行政许可技术支撑工作。开展重点产业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的认证和技术评价工作。开展质量领域数字化应用研究和建设。承担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产品电子代码与标识的业务管理和实施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源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需求为3个岗位,人数不超8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3个岗位招聘对象范围均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12月底前。
对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按照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或本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照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用人,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享受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24年12月4日8:30-12月13日17:00。根据本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要求,应聘人员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zjim123@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电子邮件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及驾驶证等佐证材料。
2.资格初审。2024年12月16日-17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初审结果以电子邮箱方式向应聘者进行反馈。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受限制,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实施招聘。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面试答辩及技能测试的方式,由本单位自行命题和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于2024年12月19日进行,上午安排资格复审,下午进行面试及技能测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及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等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外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录用手续。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时间入职的,视为放弃录用。
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
(https://www.zjiqs.cn,“通知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纪律要求和相关安排。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监督指导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纪检监察科,0571-87963062。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71-85129834。
来源: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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