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东盟国家投资贸易法律专题②)的通知

学术   2024-10-18 17:12   广东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加强广东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和储备,提升广东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省司法厅、省律协定于2024年11月3日-11日举办2024年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东盟国家投资贸易法律专题②),现征集有意向参加研修班的律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02

培训时间

2024年11月3日-11月11日(共9天,含往返1天)

03

培训地点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宝圣大道301号)

04

课程内容及授课老师安排

本次培训课程内容紧密结合关于东盟投资贸易法律实务,邀请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精通涉东盟投资贸易法律实务专家学者以及相关行业精英授课,教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东盟国家商事争议预防及解决机制研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东盟国家营商环境与文化传统、东盟国家营商环境与文化传统等。(详见附件)

05

参训人员

符合一定条件及有意愿提升东盟投资贸易方面法律实务技能的执业律师(含公司律师、公职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已通过省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涉外委员会报名的律师,无需重复报名。

(一)参训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执业律师;

4.有东盟国家投资贸易法律服务实务经验的律师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能保障研修学习时间,积极参与研修活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研修。

6.未参加过2022年以来任一专题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系列研修班的律师优先考虑。

(二)名额分配

全省共120名,其中我会名额为10名(含1名公司律师)。报名人数超过培训名额时,原则上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仅安排1名律师参加培训。

06

其他安排

(一)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经费、省律协和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需承担约1/3的培训费用,即2145元人民币/人,律师承担部分由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直接支付至西南政法大学,并由西南政法大学出具发票。费用已含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

(二)食宿、交通安排

1.用餐及住宿统一由主办方安排,含报到及结束当晚;

2.除集体参访安排外,其他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封闭管理,严格遵守学员手册、考勤制度等要求,如报名入选后退出或者培训中途退出,需向省律协秘书处提供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本人签名的退训申请书,律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同时,省律协将退训情况通报所在市律协和律师事务所,未来两年不得参加省律协涉外培训。

2.培训结束后由西南政法大学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出勤率低于7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律师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以上成果将用于宣传工作,供我省涉外律师参考。

(四)培训结业的学员可按程序申报加入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

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发动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并请有意向报名参加2024年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东盟国家投资贸易法律专题②)的律师于2024年10月20日(星期日)前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我会将对照参训条件择优推荐,报省律协审核,最终入选名单以省律协通知为准。

秘书处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8826383。

附件:1.课程安排

        2.师资介绍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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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业务发展部

编辑、排版 | 宣传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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