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净化城市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营口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营口辖区内增设移动式车载视频设备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查处。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依法驾车、安全出行。
移动式车载视频设备抓拍违法行为包括:不按规定停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逆向行驶;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特此公告
来源:营口市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