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盛鑫农牧业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查处情况的通告
为收集证据,请所有辽宁盛鑫农牧业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投资合同及复印件、银行流水于工作日到站前区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报案。报案时间截止至2025年1月10日。如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受损人视为放弃报案,对放弃报案造成个人损失的由放弃报案的个人承担。
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规范、阳光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受损投资人合法权益,请相关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办案单位: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区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
联系人:陈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0417-6650109
特此通告
来源:平安站前